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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军刚中档镁砂有限公司年生产6万吨颗粒体高纯镁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军刚中档镁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海城市牌楼镇杨甸村
环评单位: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军刚中档镁砂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30000万元
环保投资:462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东侧为矿山,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其他镁制品企业。
项目建设内容:占地面积65000平方米,新建高纯镁砂窑两座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年产6万吨颗粒体积密度大于3.4g/cm3的高纯镁砂。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生产用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属清净排污,用于厂区内绿化,冬季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均不外排。
废气:(1)有组织废气:两座高纯窑分别在提升压球工序、压球筛分工序前、压球筛分工序后设置布袋除尘器共6套除尘器,经15m排气筒排放;入窑筛分工序共计2套除尘器经36m高排气筒排放;高纯镁砂窑复合式除尘脱硫脱硝除尘器,由45m高烟囱排放。
(2)无组织废气粉尘采用定期出动吸尘洒水车,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设施,声源全部在厂房内利用围护结构隔声。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项目生产用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属清净排污,用于厂区内绿化,冬季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排入旱厕,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向环境水体中排放,
废气:监测报告表明提升压球工序,压球筛分工序前,压球筛分工序后,入窑筛分工序,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限准值要求;高纯镁砂窑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排气筒高度为45m,其排放的烟尘、SO2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非金属焙(煅)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二级标准要求,排放的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监测报告表明昼间和夜间除东厂界外,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超标原因为厂界东侧是矿山,在其区域有开山挖石作业,东厂界噪声超标是由开山挖石作业影响的结果。因此东厂界噪声超标对社会声环境影响不大。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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