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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至26日,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京津冀區域、山西南部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河北、山西省部分城市連續2天達到重度污染,個別城市一定時段內達到嚴重污染。 為應對本次重污染天氣,環境保護部派出督查組對山西省太原、臨汾市和河北省唐山市應急響應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環保部督查組在檢查中發現,一些城市存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如山西省臨汾市,啟動污染預警級別明顯偏低,啟動時間滯后,應急響應措施明顯不足。10月1日至11月25日,臨汾市PM2.5和SO2平均濃度與2015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45.9%、209%。特別是11月以來,2日至5日連續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未啟動預警也未採取任何減排措施。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不力,導致空氣質量污染嚴重,11月1日至25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70個城市中,臨汾市空氣質量綜合質量指數位於倒數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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