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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第二批渤海综合治理专项资金6亿元,至此,今年我省已累计拨付渤海综合治理资金11亿元,支持沿海城市开展河口湿地及岸线海滩综合治理、建设入海河流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水污染防治监测及执法能力。
渤海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内海,近年来,由于沿海城市重化工业比重高、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不足、入海河流水质变差,加之海水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等原因,渤海近岸局部污染较为严重。为支持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我省财政从去年开始,就着手为开展滨海湿地修复面积26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长度33公里、入海河流全部消灭劣五类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的战略目标而筹措资金,拨付专款。
为确保资金得到规范、安全、有效的使用,两批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制度建设,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编制了渤海治理方案,指导各市开展工作,出台了《辽宁省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渤海治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建立了资金调度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实时跟踪渤海综合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
此外,我省财政厅还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专题调研,实地查看相关工程项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组织沿海市财政、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要求,部署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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