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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企注意!河北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量:999

10月26日至12月31日

河北省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四季度发生事故的,各地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10月26日至12月31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具体排查范围为: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廊坊、沧州、邢台、邯郸市和辛集市等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含排土场)、选矿厂、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四季度正是非煤矿山企业可能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完成任务、创造效益的时期,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运行和建设行为可能反弹,安全生产压力增大;风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给非煤矿山生产运行建设安全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加大。”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超设计参数筑坝、超设计能力排放、超设计速率上升等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高限处罚,直至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排查中,各市对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全覆盖排查,由各市局负责排查本地单班入井3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生产运行的三等及以上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各县对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由各县(市、区)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地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非煤矿山是否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此次专项排查的一个重点。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力度和日常巡查频次,确保停产到位、停建到位。认真做好此类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对复产复工尾矿库企业进行验收。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未下达复产复工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确保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应急管理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要严肃事故追责问责。通知要求,四季度发生事故的,各地要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特别是对于瞒报、谎报、迟报导致事态恶化、伤亡扩大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进行执法执纪,必须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矿企 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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