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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镁合金及其制品”被列为鼓励类产业了!
发布时间:2019-11-12 浏览量:1042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新版目录中,将“高性能镁合金及其制品”列为鼓励类项目,对镁及镁合金产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消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尚镁网向发改委提出了针对金属镁产业的3条具体修改意见。从这次正式颁布的《目录》版本看,发改委充分听取和基本采纳了尚镁网提出的建议。

尚镁网注意到,《目录(2019年本)》中有三处直接涉及到金属镁。

一是在鼓励类有色金属项目中,将“高性能镁合金及其制品”首次列入新材料产业。做出了明确的政策导向,鼓励多样化镁合金材料开发及其铸造、挤压、轧制、锻造等加工制造,培育新材料产业链。这对目前正在处在增长期、市场开拓期的镁合金及其加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可在多方面争取有利的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市场氛围。

二是在鼓励类汽车项目中,将“镁合金”列入轻量化材料应用领域,予以鼓励,认同了镁合金在汽车轻量化中的重要作用和发展潜力。而此前2011版本中,使用了“铝镁合金”的表述,十分含混且不专业,没有明确是指镁基合金材料。

三是继续将镁冶炼项目列入限制类(综合利用项目和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在对镁冶炼列为限制类的描述中,除了保留原来的“综合利用除外”,增加了新的表述,即允许或鼓励先进节能环保工艺的技术改造镁冶炼项目,为鼓励镁冶炼工艺创新打开了政策通道。

此外,《目录》中的其他部分也有涉及镁及镁合金项目的内容,比如轨道车辆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机械装备轻量化材料开发和轻量化技术,新型能源材料、3D打印用高端金属粉末材料、储氢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等等。


关键词:镁合金 金属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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