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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9月13日正式进驻鞍山市进行环保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量:1596

从鞍山市政府了解,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9月13日正式进驻鞍山市,准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鞍山市胜利宾馆召开动员汇报会,督察组组长夏令奎、副组长金起龙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讲话。市委书记韩玉起就2018年以来鞍山市生态环保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作表态发言。

此次督察组进驻时间从9月13日至28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

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此次将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的目标任务,对于一些区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反应问题、企业污染偷排偷放问题、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要进行严处。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9月14日-28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12-5513966,专门邮政信箱:“辽宁省鞍山市A004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鞍山市处理。

督察组进驻结束后,督察组将形成初步督察反馈意见,经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议,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督查组直接反馈,并由省督改办函告鞍山市委、市政府,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将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鞍山地区作为菱镁产业和钢铁企业的重要生产基地,此次检查势必会再次影响相关重工企业的运营,而一部分未达到环保要求且偷着生产的企业也将被清算。先前入驻大石桥的辽宁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工作也接近尾声,违规违法企业也会受到严惩。大石桥和海城海城地区作为耐火材料集聚地,环保检查虽然对菱镁产业未来市场行情会有一定影响,不过对镁质耐材资源进行资源整合也会起到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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