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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企业环保检查“正面清单”,将免于或减少现场检查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988

2020年,辽宁省以环保执法的重拳,倒逼着企业整改、升级,而菱镁产业作为我省特色产业,备受关注。一整年,辽宁省对全省菱镁行业进行了全口径交叉执法检查,共建立1766项环境问题台账,已完成问题整改1724项。检查期间清理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19家“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

2020年全省查处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66.1%,其中适用按日连续计罚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33.3%,限产停产案件较上一年增长75.9%,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昨日,小编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了更好发挥环保执法监督作用,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去年3月开始,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和已安装在线监控且运行稳定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目前,辽宁全省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2142家企业已免于或减少现场检查。

不过减少现场执法绝不是不管不问、降低要求,对于已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执法部门更多通过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依旧会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监管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若有群众举报,或在非现场检查中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核实后都将依法严肃查处。

省生态环境厅也表明态度,希望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生产,对于守法企业要“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则“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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