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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口市政府发出通知,将在2月3日启动营口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届时由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国资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营口市政府蓝天工程工作小组将联动协作,立即启动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目前,营口市政府发布的《三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管控:
1.工业源管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将对应急减排清单中工业企业的生产线、工艺环节采取应急限产、停产等措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
2.交通管控措施: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等货车区域限行。
3.扬尘源管控措施:矿山、石材厂等全部停止露天开采;被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相关扬尘源施工工地应停止作业;对未安装密闭装置或未进行有效苫盖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附件一、三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强制性减排措施
附件二、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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