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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提升各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工作能力,省生态环境厅于3月11日召开了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视频培训会议。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监测、环境安全、督查、危废管理、大气管理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同志共30余人一同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会议。
培训会由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王海鹏处长主持。首先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从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关管理人员分别介绍了2019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做法和工作经验。营口市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早、清、实、严”四个方面取得了实效:一是做到“抓早谋划”,及时布置安排,认真学习研究省厅相关文件,随时做好对县区分局的技术指导;二是做到“摸清底数”,为确保“应评尽评”,各县区分局逐家核实企业情况;三是做到“落实到位”,各县区分局充分发挥执法人员力量,分区分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做好企业帮扶指导,全市483家参评生产企业有482家上传了信用承诺书;四是做到“从严要求”,每天通报工作进展,计算完成率,将市局领导和各县区局长加入微信群,督促各县区分局的“一把手”亲自调度工作,赶上工作进度。通过“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实现了“锻炼新人、磨炼队伍、提升能力”的良好效果。
之后,省生态环境厅崔海兰总工程师强调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总结了上一年度工作取得的经验,部署安排了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接着,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董丽新二级调研员详细解读了《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三方技术单位演示了更新后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的操作流程。
本次视频培训会议让大家充分意识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了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营口市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依据评价结果事实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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