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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行动工作任务。围绕“整治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整治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等13项任务,制定《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省厅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梳理出“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等14项预期优化目标,提出“选派业务骨干下基层开展业务理论、现场执法培训”等34条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
为持续优化执法环境,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柔性执法的通知》,对疫情防控保障、民生保障等企事业单位,因受疫情直接影响发生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等十类环境违法行为以帮扶为主,不实施行政处罚,减轻企业负担;在优化审批服务中,按照“即来即办”原则,完成海城市嘉盈纺织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改造等6个新建项目“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并及时反馈查询结果,以高效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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