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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于9月下旬召开。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议的议程有:
1.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6.审议市政府关于《“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作出关于“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的决议;
7.审议市政府关于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草案),作出关于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的决议;
8.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草案)》;
9.审议市政府《关于营口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1.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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