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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落实“三严三清单”——刚性柔性执法并行 助力营商环境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量:260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转变环境监管理念、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执法方式,建立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落实多样化扶企、助企、惠企措施,将执法温度不削、监管力度不减、干事热度不降形成有效叠加。一手抓助企发展、一手抓严格执法,刚柔并济执法成效逐步显现,实现保护市场主体活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多赢”局面。

“硬拳头”刚性监管有力度,做环境保护的监督员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原则和“三严”措施,努力打造高质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利剑作用,对重点环境违法行为“动真碰硬”。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以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涉刑环境违法、故意违法排污、群众环境信访投诉强烈、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不断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严格监督帮扶问题整改。2022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监督帮扶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轮次强化监督帮扶工作,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邀请专家主动对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建立对企业检查情况台账,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严肃违法行为查处问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违法行为线索和案件移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有效震慑。2022年1-9月,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危险废物案件86起,移送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11起。其中,沈阳市今年3月侦破我省历史最大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重大案件侦办占比由2021年的2%提升至13%,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软手段”柔性执法有温度,做企业主体的护航人

以建设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审慎包容监管,探索开展说理式执法,强化非现场执法,实施差异化执法,建立完善“三清单”执法模式,充分彰显柔性执法温度,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正面清单”助企纾困解难题。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2022年全省纳入正面清单企业567家,减少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10099次,真正做到让正面清单企业充分享受到“无事不扰”的优惠政策。同时正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考核制,做好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激励企业主动守法经营,提升守法的自觉性,实现“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根本转变。

二是“免罚清单”自由裁量显担当。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据不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各市建立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并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探索推行“不罚”告知承诺制度,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减少了对环境信誉良好和偶犯初犯企业的干扰。目前,我省纳入免罚清单免于行政处罚案件82起,免罚金额达580余万元。

三是“执法清单”公正文明强效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纵深发展,实施清单式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形成有效联动,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与公安、住建、农业农村、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以推动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

“云数据”技术支撑有准度,做蓝天碧水的守护者

积极构建“线上+线下”闭环联动机制。依托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终端、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等多种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云数据,加强污染源信息的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和锁定环境违法线索,减少现场执法时间和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的同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科技化、精准化水平。

2022年以来,鞍山市利用在线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685次,利用高空监控设施发现疑似火点信息7721条;通过公安交管以及第三方监控系统抓拍柴油货车7327台、冒黑烟车辆77台;利用机动车检测监管平台对34家检测机构检测过程、检测数据进行实时监管。

鞍山市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营口市通过开发建设5G阳光执法项目和移动执法系统升级2.0项目,建立“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平台将在线监控、高空视频、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等系统融合组建为一体,打造区域执法的“作战指挥中枢”,打破传统数据壁垒,实现非现场执法线索发现,快速、精准锁定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支撑高效执法监管。下一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落实“三严三清单”,坚持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坚持硬拳头和软手段相辅助,做好企业环境管理的领路人、技术管家和贴心“蓝朋友”,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和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贡献营商环境建设的特色路径和典型经验,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增色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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