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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翻看2022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成绩单,一个个亮眼夺目的数据,印证了鞍山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产生的喜人成效,绿色正成为钢都振兴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近年来,鞍山市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遗余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加快推进“钢都”向“绿城”转变。
鞍山市始终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的重大契机,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联合联动,动真碰硬,聚力攻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同时,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精准化、执法能力现代化、执法监管柔性化等重点,坚持刚性执法不减力度,柔性执法彰显温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与此同时,鞍山市紧紧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从大气治理工程措施、管理措施、责任落实、联防联控等方面,深度研究、复盘总结、创新方法,不断创新大气治理模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同时,综合运用巡查、监测、溯源、整治等手段,采取开展流域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堵污口、清淤泥、净水质”等系列措施,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奋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修复生态,造福于民。
此外,鞍山市采取持续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等措施,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不遗余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4个国控考核点位周边污染源逐一提出监管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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