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营口中隆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菱镁矿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量:406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营口中隆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菱镁矿石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营口大石桥市陈家村和工农村

建设性质:矿山整合

矿区面积:0.0802平方公里

服务年限:中隆采区服务年限为7.57a

项目概况:本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菱镁矿开采规模为10万 t/a。该矿山是以营口中隆矿业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大石桥市南楼区陈家菱镁一矿进行整合,整合后的2个采矿权分别为一个独立采区,即中隆采区、陈家菱镁一采区。由于陈家菱镁一采区西侧地表有厂房,矿山拟将西侧有厂房区域让出,缩小矿区范围。整合后的矿区范围由45个拐点圈定。根据《营口大石桥地区菱镁矿山整合实施方案》,中隆采区作为生产区,陈家菱镁一采区作为储备区和修复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站查阅或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取得。

网址:https://pan.baidu.com/s/1y-_KkDa30yYIfABNwujzHg;提取码:nqsn

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5257333,电子邮箱:791235170@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关键词:营口中隆矿业 菱镁矿石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