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频道 | 镁矿石 | 镁原料 | 镁制品 | 镁化工 | 镁合金 | 镁建材 上游 | 原辅料 | 燃料 | 设备 | 设备配件 | 窑炉工程 下游 | 钢铁 | 有色 | 水泥 | 玻璃 | 航空航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镁频道 > 国内资讯 > 动态
大石桥市已关闭、取缔、废止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期延长至2023年底,包含4家菱镁矿开采企业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量:619

2022年3月,大石桥市政府依据《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关闭、取缔、自行废止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主体的公告》(大政发[2022]1号)文件,明确了大石桥市85家已关闭、取缔、自行废止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其中4家菱镁矿山。

文件要求,将由矿山原采矿权人作为责任主体,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并要求各单位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修复任务。但由于2022年大石桥市受疫情影响严重,多次实行静态管控,在3月和5月更是静态了近两个月时间,各矿山企业已错过了生态修复工程的最佳治理期。

大石桥市政府结合全省三年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行动计划,并考虑关闭矿山进行修复治理需筹措大量资金,从营商环境及实际情况考虑,现决定延长矿业权人完成治理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望各采矿权人依法尽快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提出治理申请、编制修复方案,做到“一矿一案”。对再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矿山企业,政府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李阳伟

电 话:0417-5833702


附件下载:


我要评论
验证码:换一张校验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想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区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工业矿物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单位: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专线:13332429808/微信同号
ICP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辽B2-20160100-4/辽B2-20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