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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服务措施 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246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就《鞍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答记者问

日前,市纪委监委出台《鞍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就《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

1.问:《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企业是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事关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能否首战告捷。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统筹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召开11场企业家座谈会,筛选500家各类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组织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千人访万企”活动,实地走访企业6000多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今年前4个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推动清偿各类拖欠账款2.78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50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51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7400余万元,服务保障企业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企业的肯定。在组织力量“下沉”一线走访企业、跟踪问效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聚焦企业关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十条措施将为促进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特别是支持民营企业在鞍山全面振兴三年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坚实保障。

2.问:《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畅通服务企业发展联系机制。建立联系企业“直通车”等制度,对反映损害企业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迅速移送、尽快办理、跟踪处置,对企业提出的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二是大力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三是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监督行动。聚焦信用、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经营和政务服务“八个环境”,重点纠治“躺平”现象、“中梗阻”问题。四是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清风机关、清风企业建设,细化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的行为规范,完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鼓励支持领导干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五是妥善处理涉案企业违规违法问题。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包容的心态看待企业历史上的不规范行为,注重区分界限、宽严相济,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六是审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不对关联法人单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七是稳慎提出企业人员廉洁意见。不对企业和企业人员申报其他一般性的评先、评优、表彰等方面出具意见。八是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不得带着偏见看待企业,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九是严查诬告澄清正名。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者进行打击、惩治,着力保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服务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十是主动接受企业监督。适当增加特邀监察员中企业代表数量,扩大企业代表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规模。

3.市纪委监委将如何推动《十条措施》的落实?

市纪委监委将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12345”平台、巡察、营商、信访、工商联等部门常态化跟踪对接模式,通过重点营商环境问题提级办、涉众问题统筹办、复杂问题联动办的“三位一体”工作法,按照属地、属事责任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双移交”“双督办”“双反馈”,全程跟踪调度问题办理情况,持续用力纠治破坏和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久拖不办、推诿扯皮等问题;扎实开展招投标不公、中介机构乱象等问题专项行动;持续纠治“躺平”现象、“中梗阻”问题,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清风行业、清风单位、清风窗口等建设,着力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在一流营商环境中为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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