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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量:4

202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报告。辽宁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建设美丽辽宁摆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推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截至2025年11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9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5项,其余13项整改任务正加紧推进。

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美丽辽宁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推进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导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布局风电和光伏发电,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二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落实最严格围填海管控制度。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修订《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辽宁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修复管理规定》,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组织开展“清风行动”、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

下一步,辽宁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不断厚植辽宁全面振兴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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