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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自然资源部要求行业协会根据矿山生产建设实际,提出菱镁矿生产规模级别划分标准的建议。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承担着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菱镁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接到任务后,会同辽宁省菱镁办,于1月23日召开了由大、中、小菱镁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菱镁矿生产规模级别划分标准的意见。
会议由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韩光启主持,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副处长李志军、辽宁省菱镁办张亮、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李海洋、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秘书长毕万利以及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远东菱镁建材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益佳宁矿业有限公司、辽宁盛渤达矿业有限公司、辽宁二旺镁业有限公司等省内部分菱镁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围绕菱镁矿生产规模划分标准制定及行业发展关键问题深入研讨、凝聚共识。
座谈中,大家从本企业的情况出发,结合资源禀赋、开采条件、装备水平、环保要求及市场变化等,普遍认为应分类分级设定标准,不宜“一刀切”;建议考虑年开采量和储量,同时,兼顾区域差异与产业政策导向。大型矿山企业代表倾向:将小型矿山规模设定为开采量50万吨,中型矿山设定为年开采50万吨至150万吨,大型矿山则设定为年开采150万吨以上;而中小矿山企业代表则提出,应充分考虑地方资源禀赋差异,建议小型矿山阈值放宽至年开采30万吨以下。
韩光启在会议中指出,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强调,菱镁矿作为战略性矿产资源,在国家工业体系中地位日益凸显,但自2004 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以来,菱镁矿始终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生产建设规模划分标准。随着形势的发展,菱镁矿资源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近期国家自然资源部要求对菱镁矿行业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矿山生产建设实际,提出菱镁矿生产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这不仅是国家强化菱镁资源管理的需要,也是我省进一步整合菱镁资源、加强资源管控的客观需要。他表示,我们应结合不同地区实际,衔接国家及地方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提出菱镁矿矿山开采规模分级划分调整建议,明确分级标准、合规依据及实施价值,为产业管控与行业升级提供支撑。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李志军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发言,结合部门职责,对菱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解读。他强调资源厅对菱镁矿工作的重视,省政府制定政策、指标内容要立足长远发展,统筹做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升矿山规范化管理水平。针对企业反映的矿权、审批、地区差异等问题,他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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