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资讯
针对近期部分已淘汰的轻烧反射窑擅自复产问题,7月14日,鞍山市工信局组织鞍山市发改委、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鞍山市应急局、鞍山市税务局等9个部门,召开轻烧反射窑企业专项监管联合惩戒工作研讨会。
会上,鞍山市工信局介绍了近期鞍山市已淘汰轻烧反射窑擅自复产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解读了《鞍山市菱镁轻烧反射窑逾期未拆及私自复产专项监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起草制定情况。与会各部门针对《办法》中惩戒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完善修改意见,并一致同意对擅自复产已淘汰轻烧反射窑的企业落实惩戒措施,合力打击擅自复产行为。鞍山市工信局局长马俊强调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的重要性,希望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综合手段对擅自复产企业进行惩戒,共同巩固淘汰成果。
下一步,鞍山市工信局将会同各参会单位,结合本次研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办法》内容,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印发实施,推动专项监管联合惩戒工作落地见效,坚决遏制已淘汰轻烧反射窑擅自复产。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