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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2018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关中地区保温耐火材料停产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量:1278

近日,陕西省制定印发了《陕西省2018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夏季错峰生产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1日。其中,关中地区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煤化工、焦化行业分别实施限产15%和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

冬季错峰生产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其中,关中地区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钢铁产能限产3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算,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同时,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关中地区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陕南、陕北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参照执行。


关键词:陕西 保温耐火材料 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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