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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部分耐材企业将获容错空间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量:888

近期,上海、山东等多地纷纷出台《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多则13项,少则8项,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环境管理等多个生态环境领域,适用于首次轻微环境违法,给与企业部分容错空间,从而助企纾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据本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上海、河北衡水、山东青岛、淄博、营口、临沂、宁夏银川、江苏南通等十多个城市均已正式发布清单,部分城市自5月初开始实行。

目录的出台,对于耐材行业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以山东营口为例,2020年4月经过近半个月的环保检查,营口地区很多重烧镁砂和轻烧镁砂企业已经停产整顿,《营口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出台,使企业获得了“容错空间”,通过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运用行政建议、警示告诫、约谈提醒等方式,为违法企业主动纠错创造机会,有助于督促企业及时主动纠正,有效避免了因停产、罚款等对耐材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力推动了企业的复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表示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降低了,如果耐材企业将“容错空间”误作“犯错乐土”,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置环境效益于不顾,仍将面临处罚。


关键词:耐材企业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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