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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唐山市政府发文,要求各钢企、独立热轧、焦化企业等在《唐山市7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基础上,自7月9日18时至13日18时采取如下加严管控措施:
一、提高工业企业减排比例
1、钢铁企业恢复执行《唐山市7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各企业要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2、独立石灰察、独立热轧,砖瓦窑、铸造、粉磨站、搅拌站严格执行7月5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的紧急通知》减排措施。
3、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焦化企业结焦时间不低于32小时,干熄焦工序大修的国义焦化、宝利源售化结焦时间不低于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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