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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辽宁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第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量:1045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反馈问题:河道垃圾管控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垃圾非正规堆放及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6月份以来,营口市未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现场检查发现,营口市部分河道仍存在较严重的垃圾污染问题。

二、 整改目标

加强河道监管,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完善沿河地区垃圾清运体系,逐步建立河道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各镇街对河岸垃圾进行排查,按市政府有关要求部署,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堆放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河道内垃圾的具体情况。

(二)根据排查结果,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对河道内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做到河面清洁,无垃圾漂浮,河岸整洁,有效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三)统筹整合各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逐步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定期清理等长效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大石桥市政府及时制定《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查统计了大石桥市各镇、村、各河道、各河段的总负责人、牵头负责人,各河流、各河段的垃圾存量,并明确各河段垃圾清理的负责单位和负责人、清理时限等;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垃圾清理工作,将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相关镇街、相关部门按时间节点开展垃圾清理工作。要求各镇街在每月10日、25日前将本辖区垃圾清理、完成情况上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河长办汇总后上报营口市水利局。1、水利局承担大辽河、青天河、黑鱼河、虎庄河、解放河及劳动河清理工作,自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动用2台挖掘机,出动机械584台次,人次13044人次,清淤土方量1.441万m³,完成投资24.09万元。2、大石桥市河道垃圾清理工作自4月开始,全市17个镇(街)相继开展清理工作。全市17个镇(街)已清理河道有西大清河、东大清河、大旱河、吕王河、胜利河、二道河、六股道河、利民河、厢房河、铜匠峪河、官屯河、永安河、张家河、于家河、大金寺河、苇子峪河、分水河等84余条,出动机械584台次,出动人员13044 人次,全市垃圾计划清理总量约为20234m³,实际已完成垃圾清理量21680m³,已超额完成垃圾清理任务。5月底完成相应镇街垃圾验收;

(三)镇街财力投入,资金保障及时。根据各镇区河道清理长度、清理方量,镇街、村自筹资金约290万,6月初完成2020年度河道垃圾清理任务。已达到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大石桥市水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大石桥市水利局

大石桥市环保督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7-5812300、0417-5613117

邮寄地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水利局

大石桥市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


关键词:大石桥 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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